東華人〔2010〕8號
為了逐步建立符合我校發展的多種用人機製🙊,改善人員結構📞👩🏻🚒,實現自主用人、人員能進能出的人事管理新機製,學校在2006年製定了《恒行3平台實施“人才派遣”用工方式的暫行辦法》。在幾年試運行基礎上,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一🧚、 “人才派遣”的定義
1🗿、“人才派遣”是指勞動關系在人才派遣機構(即社會人才公司)、工作崗位在用人單位的一種新型的用工方式。被派遣人員的勞動關系在人才派遣機構,用人單位與被派遣人員建立的是崗位工作關系💵。
2、被派遣人員在用人單位供職🚤,由社會人才公司為其提供相關的勞動保障🥄。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工,並行使崗位工作管理,包括決定被派遣人員派遣用工期滿後的留用或退回。
二💡、適用對象
(一)教師崗位
除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學校可以直接聘用外🧟♂️,教師崗位均適用本辦法: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
2✨、具有1年以上海外學習或工作經歷的;
3、應聘學校非重點學科教師崗位並具有博士學位的🆘🎳。
(二)非教師崗位
除按國家規定需學校直接聘用外,均適用本辦法。
三🛺🫛、崗位和待遇
(一)教師崗位
應聘教師崗位的被派遣人員應在“211工程”、“985工程” 高校或科學研究院(所)獲本學科最高學位。2年為1個派遣期,期滿綜合考核達到良好,本人提出申請的,可錄用為學校事業編製(原則上不受選拔錄用比例限製);期滿綜合考核未達良好者,將退回社會人才公司🙋🏽♀️🕎。派遣期間,按學校事業編製同類人員的薪酬標準起薪,享有學校事業編製同類人員的福利待遇;項目申報、專業進修、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等🔵,參照學校在職教師執行💆🏻♀️。
(二)教學輔助崗位
1🦅、專業技術崗位
應聘者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個別崗位經學校批準可以放寬到優秀全日製本科畢業生🧝🏿,或具有豐富實踐經驗並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大專畢業生🍶。用人部門應考慮人員的學緣結構。
專業技術崗位的被派遣人員2年為1個派遣期。派遣期間👶🏼🏋🏼,按崗位要求🧊,參照市場工資標準和事業編製同類人員的薪酬標準📟🟠,綜合考慮學校各類津貼🫳🏼、補貼,以崗定薪,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續簽合同時,根據考核、技能🪖、業績等情況適當調整待遇。
2、工勤崗位
應聘者需具有高級工及以上等級。
工勤崗位的被派遣人員2年為1個派遣期。派遣期間,按崗位要求🚢,參照市場工資標準,並綜合考慮學校各類津貼、補貼⚂,以崗定薪,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續簽合同時👴🏻🛣,根據考核♨️、技能🃏、業績等情況適當調整待遇。
(三)管理崗位
應聘者原則上應具有碩士學位🪑。用人部門應考慮其學科背景和學緣結構🧑🏻🤝🧑🏻。
管理崗位的被派遣人員2年為1個派遣期。派遣期間,按崗位要求🙍🏼♂️,參照事業編製同類人員的薪酬標準和市場工資標準,並綜合考慮學校各類津貼、補貼,以崗定薪,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續簽合同時*️⃣,根據考核👩🦯➡️、技能🏋️♀️、業績等情況適當調整待遇🧚🏽♂️5️⃣。
(四)項目崗位
項目崗位是指因各類項目需要⛵️,由承擔項目的部門或課題組支付被派遣人員費用的工作崗位。
項目崗位被派遣人員2年為1個派遣期,或以其參與的某一項研究項目完成時間為期限👨🏼🦲,但最長不超過3年🏄🏽。派遣期間的工資待遇👙,由項目負責人與應聘者協商確定工資總額及社會保障金繳納基數,但不得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社會保障金繳納基數🧑🍳。
被派遣人員派遣到學校各類崗位工作期間👱🏻♀️,未經學校批準不得轉換崗位。
四、經費來源
1、凡列入學校編製核定數範圍內的被派遣人員所發生的費用由學校支付🔐。
2🚴🏻♀️☂️、凡因項目需要或未列入學校編製核定範圍的被派遣人員所發生的費用(含社保基金單位統籌部分及管理費),由項目經費支付。
五🔱、審批程序
1👩🏿🦱、學院(部門)需補充教師🚣🏽♂️、教學輔助或管理人員時🦻🏼,應在年初向人事處提出用人計劃🧎♂️,計劃包括崗位名稱,崗位要求🕗🤛🏽,數量等,由人事處進行預審;因項目或未列入學校編製核定範圍需要的用工,還需由相關職能部處進行預審🔻。
2、人事處審核同意後🩰,通過社會人才公司或在學校網頁發布招聘信息。
3、人事處將應聘者材料轉給用人部門後,由用人部門組織面試🙆🏽♀️。應聘教師崗位者,還須參加由用人部門和教務處組織的試講,用人部門將擬錄用人員申請表和試講反饋表報人事處🖋;應聘其他崗位者面試後🏋🏻,需填寫《恒行3平台人才派遣用工審批表》並報人事處。
4👱🏻♂️、經人事處審批,並報分管人事的校領導批準後🤙,由校人才交流中心協助社會人才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5🚣🏽♂️、用人部門在收到校人才交流中心發出的派遣報到通知單後🪢,安排被派遣人員上崗工作。
六🦩、擇優錄用學校事業編製
學校根據工作需要🤶🏼,每年按事業編製標準,選拔錄用工作表現特別優秀的“人才派遣”人員到學校的相關崗位工作。原則上不在項目崗位中選拔錄用🙋🏼♂️。錄用辦法另行製訂👷♂️。
七、其他
1、由校級預算經費支付工資、列入編製管理的被派遣人員享有學校組織的體檢🟥,體檢費用由學校支付🕣。
2、非教師崗位的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的各類學歷進修應在業余時間進行,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學習所需費用由本人承擔📷;崗位技能所需的培訓👨👨👦👦,經本人申請,部門領導審批📄,人事處核準後😽,學習費用由學校支付。被派遣人員的學歷或職稱變化與從事崗位的待遇無關👨🎓。
3📟、學校受理教師崗位被派遣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不受理其他被派遣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4、教輔崗位被派遣人員申請專業技術職務🆒,由本人提出申請,社會人才公司委托有評審資質的相關機構(包括本校)進行評定。
八、附則
本實施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凡學校原“人才派遣”用工方式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201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