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繼教〔2012〕1號
第一章 學製與學習年限
第一條 恒行3平台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學生入學後學籍管理試行學分製。
各類專業的學製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高起本學製為五年,專科學製為三年⭐️,專升本學製為三年,以此製定教學計劃。實行彈性學習年限👨🏿,按提前或推遲修滿專業教學計劃學分的情況,學生在校有效學習年限(含休學),高起本五至七年,專科兩年半至五年,專升本兩年半至五年。
第二章 學習費用
第二條 成人高等教育學生應繳納學費後就讀。於2012年以後(含2012年)入學的學生,按學生當年實際所修課程的學分數收取學費(在執行時學院按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總費用平均到每年的收費標準預收學費👩🦯,畢業時按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學費結算);2012年以前入學學生,按照學年製收取學費。未繳納學費者🩲,不予以註冊。
第三章 入學和註冊
第三條 凡錄取的新生,持《恒行3平台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辦理新生入學註冊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須事先向學校請假並獲準,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四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按招生及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專科起點升本科新生在入學報到時必須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畢業證書原件(含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復查合格並報教育部進行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後方正式取得學籍。否則不能進行新生學籍註冊並取消其入學資格。凡屬徇私舞弊𓀉、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五條 學院為學生辦理學生卡🙅🏿♂️。學生卡是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考試、購買教材等各類活動的重要身份證明。學生應妥善保管學生卡,不得轉借❎,凡遺失學生卡,應立即申請補辦。退學或畢業離校時,應繳回學生卡。
第六條 註冊是對在學生新學期學習資格的認定🔉,在校期間每學期開學時🤟🏻🧑🏼🌾,都必須按學校規定按時辦理註冊、包括繳費手續並購買教材。未經註冊的學生不能登入恒行3平台繼續教育學院教學教務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將會影響教學活動和該學期學習成績認定和最終取得畢業生信息認定等。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四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未註冊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四章 考勤
第七條 學生上課出勤情況由任課教師負責點名統計🚶🏎,無故缺課累計學時數不得超過該門課程學時數的三分之一。
第八條 學生應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以及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教學活動☮️。學生上課🧏🏼♀️、聽專題講座🧗🏿♀️、畢業設計等均實行考勤。出勤率將計入平時成績🏮。
第五章 課程考核
第九條 課程考核形式
1、理工文管類專業全部課程及藝術類專業非實踐性課程(以下統稱“一般課程”)一般采用考試形式。課程成績的評定為百分製記分,期末考試成績按70%計入,平時成績包括課堂討論、測驗、作業、出勤等按30%計入🪞🤦🏻♂️。任課教師在學期初應向學生公布本課程的考核方式和成績評定方法。
2、藝術類專業實踐性課程的考核,按平時作業成績和課程末綜合性作業成績進行綜合評定🛴。
課程綜合性作業規定到校(集中在教室內)完成。平時作業則由學生按教師規定的時間🏌🏼♂️、地點直接交給任課教師👷🏽♀️。教學管理部一律不轉交作業。因故缺席並持有證明者🧑🏿🚒,事先經任課教師同意,可在教師允許的時間內補交平時作業。無故逾期而補交的平時作業,按“缺交”處理。累計缺交二次以上平時作業者♘🧗🏿♂️,該課程按不及格處理。
3🚶♀️、畢業設計按百分製評分。
第十條 藝術類專業實踐性課程考核不及格者沒有補考;一般課程考核不及格者,可以參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考一次🧏🏼♀️。
第十一條 缺考處理
1、學生因工作沖突或其他原因,不能參加一般課程考核🤽♂️,作為缺考處理,可參加補考🧔🏿♀️。
2、補考通過以60分計。
第十二條 藝術類實踐性課程考核不及格者、一般課程補考不及格者和考試作弊違紀者🧚♀️,必須在有效學習年限內通過相同層次或更高層次學歷教育的同一課程學習,並獲得有效學分。
進修課程手續辦理,由學生本人在每學期第1~3周內向學生工作部提出申請,經批準🛎🔑,並繳費及領取聽課證後🛍,方可進修課程。進修課程的學習時間原則上不能與其正常學習時間相沖突🏗。進修課程必須是同層次或更高層次學時相近的同門課程。進修課程考核按以上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免考
第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免考:
1、持有同層次或更高層次學歷教育的同一課程成績合格證明者;
2🐠、持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同層次或更高層次同一課程合格證書者👩👧👧🏇🏿;
3、持有《恒行3平台繼續教育學院課程免考管理細則》所規定的符合免考條件的各類有效證書者。
第十四條 申請日期
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辦理當前學期各課程的免考申請,逾期不再接受申請。
第十五條 免考具體事宜按《恒行3平台繼續教育學院課程免考管理細則》執行。
第七章 轉專業、轉學
第十六條 轉專業申請與辦理
1🖐🏿、學院依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於成人高等教育學籍管理的文件精神,接受少數學生因特殊原因提出的轉專業的申請。所轉入專業限於同層次🤏🏿💇🏼♀️、同類別的專業範圍🪄🙋♂️。
2💣、轉專業須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學生工作部受理審核,經主管院長批準,上報上海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獲準後,方可轉入新專業🦻🏿。
第十七條 轉專業、轉學申請材料
1😘、要求在校內轉專業者👷♂️,須填寫《上海市成人高校學歷教學班學生轉專業審批表》。
2🚣🏿、在上海市範圍內,本校轉入其他學校或其他學校轉入本校者,填寫《上海市成人高校學歷教學班學生市內轉學審批表》,須由任職單位簽署意見👮🏿♀️,並附上相關證明材料,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把轉學審批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上報上海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3🧳、外省市學校學生要求轉入本校者🧛♂️👨👧👦,須填寫《上海市成人高校學歷教學班學生跨省市轉學審批表》❔,經當地院校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方能辦理。
第十八條 轉專業👩🚒、轉學申請批準後🤶🏿🫶🏿,學生應分別向學院學生工作部和教學管理部書面確認學生學籍管理信息轉移和轉入專業的後續課程學習信息🏗。
第十九條 被批準轉專業☛、轉學者🕹,需按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修讀課程,已修課程名稱相同成績認可,未修課程需通過繳費進修完成🏰。
第二十條 學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學、轉專業:
1🏈、新生入學未滿一個學期者;
2📅、由一般院校轉入重點院校者;
3、應屆畢業生🚫;
4、招生入學考試科目不同的專業或院校;
5、本🧓🏿、專科不得互轉;
6、各專業學製不同的🟪,不得互轉🙅🏼♂️🧞♂️;
7🩳、無正當理由者🙎。
第二十一條 轉學一般只限在同類型校際間(獨立設置與非獨立設置成人高校之間不得轉學)進行。
第二十二條 學生轉學轉專業手續,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申請辦理。
第八章 休學和復學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休學👷🏽♀️:
1🧑、因出國、生病或工作與學習沖突等原因暫不能堅持學習者;
2🛌🏽、因服兵役暫不能堅持學習者(可憑入伍通知書辦理保留學籍手續,休學年限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3、因其他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第二十四條 學生休學以一學年為期,累計不得超過兩學年💁♀️⛹️。學期結束前開始休學🏃👨🏽🦰,該學期按休學計算。學費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保留剩余學費(一學年按9個月計算)↗️。辦理休學手續😷,首先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學生工作部受理,經審批同意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時間計入在校年限,但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學生休學期間發生事故或侵權事件,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學生休學期滿⏺,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學生工作部提交復學申請、相關證明(因病休學,要有縣級及以上醫院病情診斷書)及休學證明書,提出復學申請🥜,經批準後方可辦理復學手續👩🚀。休學期滿逾期不提出復學申請、不報到註冊者👳🏼♀️,作自動退學處理👳,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七條 復學者🛸,依其選修課程情況及復學時間編入原專業相應年級學習,並按相應專業收費標準繳費。若遇教學計劃調整,按新就讀班級的教學計劃執行👨🏿🏫,已修課程名稱相同原先取得的成績認可,未修課程需通過繳費進修完成🚟。休學學生申請復學時,若無相同專業班級,經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後🟧,轉入同類別的其他專業學習🤰🏽,並按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執行。
第九章 退學
第二十八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1🆖🍋🟩、經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者;
2🤷🏿♀️、休學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者;
3、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全部學業者🐹;
4🗻、一學期課程全部缺課🎱🧝♀️,且沒有到學校辦理任何手續者🥟🕊;
5🔀🧑🏽🎤、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註冊而又無正當事由者;
6、累計休學超過兩學年者;
7、復學時無後續專業又不願轉專業者;
8、本人申請退學😏,或學校勸其退學者;
第二十九條 學生繳納學費後7️⃣,因故退學,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一學年按9個月計算)😻,退費計算日期以學生本人向學生工作部提交退學申請日為準。
第三十條 退學學生,必須在學校規定期限內辦理退學手續離校,退學申請由學生工作部審核後報請學院批準,退學學生不得申請復學。退學學生辦理完退學手續後,學校發給退學證明,學滿一學年者🌖,經學生本人申請🥄,學院批準,發給肄業證書。自動退學和無故超過規定期限不辦理退學手續者🌋,學校將註銷其在校學籍💂🏽👨🏻🦼➡️,不發給退學證明和肄業證書🧎🏻♀️🍣。
第十章 畢業🖖🏻、結業和肄業
第三十一條 具有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取得學分製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德、智🧗🏿♂️、體🍛、美達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由恒行3平台頒發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三十二條 具有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學分製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但未取得全部學分,達不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結業,頒發恒行3平台成人高等教育結業證書📝。
第三十三條 具有學籍的學生,學滿一學年以上但未修完學分製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者,按其已取得學分的數量🤽🏽,頒發相應年限的肄業證書👩🏼🌾。
第三十四條 各類證書均由本人簽名領取🌲,不能代領🧑🏫。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損壞,不予補發。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可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施行前發布的各項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辦法👟。
恒行3平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學士學位實施細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暫行規定》、《上海市高等教育局關於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實施細則》的文件精神🌎,以及《恒行3平台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製訂本實施細則👨🏼🚒。
一、申請條件
1、 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製度,願意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 主修專業所有課程(除畢業論文外)平均成績不低於75分;
3、 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合格;
4、本科在校學生在有效學習年限內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
5、 學位外語要求:
(1)外語專業學生通過專業英語考試4級及以上考試🙌🏽🫔,或通過學校學位外語水平考試🫅。
(2)根據《上海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調整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外語水平要求的通知》(滬學位辦〔2006〕4號)文件精神,非外語專業學生,若在成人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報名語種為英語👨👩👧👦,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上海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可授予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英語水平最低線;或者參加全國英語等級3級考試(PETS-3)🤱🏼,獲得筆試成績合格證書。若在成人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報名語種為非英語小語種🥃,可選擇參加每年6月舉行的大學法語👊🏿、德語、日語🫷🏿、俄語科目的四級考試。(證書或成績從獲得之日至學士學位申請日期止四年內有效👧🏻。)
6、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申請授予學位:
(1) 在校學習期間🤷🏿♂️,受過違紀處分且處分未撤銷者;
(2) 在校學習期間,考試作弊情節嚴重者(如集體作弊、找人代考或替人考試等);
(3) 因其他情形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認定不授予學位者👩🏻🏫。
7、畢業後再報名參加的外語考試成績不作為申報學位的依據👁🗨。
二、申請🦹♀️、審核、授予程序
1.具備學位申請資格的在校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可向學院提出學位申請👨🏿🌾👳🏽♂️。本人填寫《恒行3平台繼續教育學院學士學位申請表》🧓🏿,學院方受理其學位申請🎭,受理時間為該生畢業前1個月內或畢業後取得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單後的一個月內,逾期不再受理。
2.繼續教育學院根據申報條件,提出擬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報相關專業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上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𓀃。
3.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者😥,發給學士學位證書🪛。
三、附則
1、學位授予工作要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如發現學位申請者或有關部門在申請和審核過程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均予以嚴肅處理。
2🖕🏼、本實施細則申請條件4對2010年以後入學(含2010年)的學生有效。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