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教〔2012〕10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實施教育部“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進一步提高培養我校大學生的創新創業的實踐能力🧑🧒🧒👖,為社會培養更多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緊缺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加強我校項目的組織與管理,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項目實施遵循“興趣驅動、自主實驗🙍🏼♂️、鼓勵創新👳、培養能力📱🤚、重在過程”的原則🧛🏻♂️✂️;遵循“公開立項、自由申報、擇優資助👩👦、導師輔導、定期考核、規範管理”的程序🦅。
第三條 實施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宗旨是❕:探索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教學方法🧑🚒,改變實踐教學環節薄弱✶,動手能力不強的現狀🫸,改變灌輸式的教學方法,推廣研究性學習和個性化培養的教學方式,積極營造理論實踐結合、探索問題為核心的教學模式改革和強化實踐創新能力培養的育人環境🚶🏻♂️,培養一批具有創新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拔尖人才👨🏻🚀,以點帶面🥋,起到輻射作用,帶動全校師生✍🏽,形成創新創業教育的氛圍,進一步推動我校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章 組織與領導
第一條 成立恒行3平台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領導小組。由主管教學副校長任組長,主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教務處🍱、學生就業服務中心🚴、團委🍂、學生處、財務處、設備處、科研處等有關負責人及有關專家參加🤰🏽。教務處負責協調和組織工作;學生處負責學生優秀組織獎和優秀成果獎的評選;團委負責宣傳發動、組織交流工作,營造校園創新氛圍;財務處負責經費使用製度的製訂✊🏼、完善和實施工作✅;設備處負責儀器設備、化學品等物資供應和管理等工作,科研處負責項目的孵化和成果轉化。
第二條 依托學校創新創業教育中心🏊🏼♂️,教務處、學生就業服務中心🦸🏼♀️、團委以及相關職能部處統籌協調,對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實行分類實施。
第三條 各學院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領導小組或創新創業中心,製訂本學院的實施細則♦️,全面組織和落實本院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各項工作。
第四條 成立“恒行3平台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專家委員會”,聘請院士、資深學者、專家教授、企業導師擔任成員,對計劃的實施進行咨詢、技術指導,並負責學生項目評審🤴🏽。
第三章 項目運行及管理
第一條 項目內容
(1)創新訓練項目申報以解決本學科、交叉學科、企業研發、自然界或人類生活中的某一問題為出發點,以知識、技術創新和研究方法創新為主要目的,引發並支持學生的“奇思妙想”或“異想天開”。鼓勵學科交叉融合,鼓勵跨學院、跨專業申報。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個人或團隊自主確定選題🪽🧔🏼,設計實施方案,提出項目申請👨👧👧👗。
(2)創業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角色,編製商業計劃書,開展可行性研究,模擬企業運行,進行一定程度的驗證試驗🥩,撰寫創業報告等🛀。
(3)創業實踐項目是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采用前期創新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的成果💧,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項目負責人畢業後可根據情況更換負責人🧎🏻➡️,在能繼續履行項目負責人責任的情況下,允許項目負責人畢業後以大學生自主創業者的身份繼續擔任該創業實踐項目負責人。
第二條 項目申報
立項申報每年一次,具體時間以學校通知為準,由學生個人或團隊自主申報,學院預審推薦🙇🏽♂️,學校答辯評審,經公示後立項😑🦴,執行期一般1~3年。立項選題應註重創新能力和在創新基礎上的創業能力的培養🧑🏿🎓。
第三條 項目評審
主要審查項目的創新性和可行性。具體程序為:
(1)遞交申請。申請者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書。
(2)學院預審👴。申報項目所在學院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對申請書進行預審🏄🏿,將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報秘書處,對跨學院的項目,經有關學院主管領導會簽後,由第一申請者所在學院向秘書處申報。
(3)學校評審📘。校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委員會對申報項目進行書面評審和答辯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項目名單和資助經費9️⃣🏀。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公布並報教育部備案。
第四條 項目運行
項目運行實行動態管理,經費分兩期下達𓀎。項目確定後,由項目負責人與學校簽訂項目合同書✊🏽,學校根據項目合同書下達第一期項目經費。項目組成員在導師指導下開展研究💁♂️🛝,學校對項目進展進行跟蹤管理👩🏻🍼,實施中期檢查✹,查閱學生研究原始數據或材料🔮、研究報告和文獻綜述,並根據學生實際研究情況決定是否進一步資助。學校通過各種形式定期組織學生交流,及時總結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幫助學生解決困難🏋🏿♂️。學校定期總結項目實施情況🧓🏿,向教育部報告項目進展情況。
第五條 項目交流
1、成立恒行3平台“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俱樂部”,搭建項目學生交流平臺,由校團委負責組織俱樂部活動開展,為學生創新創業研究提供交流經驗、展示成果、共享資源的機會。
2🧑🏻⚖️🧑🦼➡️、學院導師組組織項目組成員參加學術團體組織的學術會議等學術交流活動🌺。
3、團委每學期組織項目指導教師開展一次交流活動🧏🏻♀️。
第六條 項目驗收
項目完成後,項目負責人填寫驗收鑒定表,經指導教師簽署意見,提交相關項目研究報告和研究成果等材料。學校組織專家委員會審議項目總結報告、實驗操作演示,進行結題答辯。建立項目再評估製度,評價項目實施效果🧛🏽。將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總結報告🧙🏻♀️、論文(設計)以及相關材料報教育部🧑🏿🦲。
第七條 項目變更
原則上要求項目負責人在畢業前完成項目。項目內容或人員發生變更,必須在導師的同意下🏄🏻,提請學校審批🩸😔。創業實踐項目負責人畢業後可根據情況更換負責人,或是在能繼續履行項目負責人職責的情況下,以大學生自主創業者的身份繼續擔任項目負責人。創業實踐項目結束時,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處理各項事務🏋️。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一條 經費資助
學校設立專項經費,按照總經費不少於1∶1的比例給予配套。凡入選創新訓練、創業訓練的項目🍹,每個項目給予至少1萬元的資助,在研究實施過程中🏏,對一些創新明顯👩🏿🎓、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優秀項目,將進一步加大資助力度。創業實踐項目的資助經費每項不少於10萬元。
第二條 經費使用
項目經費專款專用,學生在預算框架下自主使用,教師不得使用學生研究經費🚣🏿♂️😓,學校不提取管理費🧑🏻🦳。項目經費由學校財務處按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教務處按項目進度劃撥經費,經指導教師審查所用經費,項目進行期間🧑🏼🍼,教務處將對項目進展情況及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進展不佳的項目停止資助⛑️,收回經費。
項目經費主要用於購買必要的實驗耗材、藥品、圖書資料等,以及相關調研🧙🏼、項目交流市場調研🖐🏻、創業測評、交通、符合學校社會實踐標準的住宿等開支。經費使用按合同書中的預算和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經費監督🐖。學校對項目經費實行監督管理,保證使用科學🔑、合理、高效。項目結束後進行決算🏊🏿♂️🏢,並接受審計部門監督。
第五章 指導教師遴選與管理
第一條 項目實施學院(系)要聘請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學風正派、治學嚴謹且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第二條 各學院(系)可根據項目需要成立跨學科指導教師團隊👈。
第三條 指導教師要認真履行指導職責,加強過程指導👨🏻🔧🧘,定期組織學生討論和交流,審查實驗原始數據和實驗報告。
第四條 對創業實踐項目實行雙導師製🧝🏽♂️,校內聘請相關專家進行指導,校外聘請企業導師對項目進行一對一指導🚴🏻😗。
第五條 對項目指導教師的指導工作應在崗位聘任時予以體現⬛️,作為教育教學改革的重要崗位任務🫗,學院一並考慮。工作性質等同於指導學生畢業設計(論文)🤌🏿。
第六章 激勵機製
第一條 創新培養模式
1👨🏽🪦、實施個性化培養。根據項目開展狀況及參與項目的學生個人實際情況,可以參照項目涉及到的知識內容,由學生和導師共同討論定製課程,為學生單獨製定教學計劃,經學院領導小組審核同意,提請教務處審批通過後實施,原有教學計劃中部分課程可以免修,或者相關類別的選修課學分可以減免。
2🙍🏿♀️、研究性➗、探索性學習方式。納入到項目學生的教學計劃中的定製課程,可以在任課教師的指導下自學,在項目研究中,帶著問題學習🍽,也可以選課修讀⚽️。
3、對取得階段性成果的項目,經學生提出申請,征得指導教師同意後,經學院教學委員會審查📕,可作為畢業論文(設計)課題繼續進行⚆📥。項目實現預期目標🎛,完成優秀的項目的研究報告,經審核🐕🦺,可代替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
4🐻❄️、凡入選“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資助項目的學生⚆,按照項目進行情況,根據學生手冊的相關規定授予學生課外科科技活動學分、創新學分🏔。根據項目涉及到的知識內容,所獲創新學分可抵沖相關類別選修課學分🐈。
第二條 對參加項目並取得一定成果的學生👦🏿,同等條件下,在優異生、免試直升研究生、校優秀畢業生等評選中優先考慮▪️𓀃。
第三條 對參與項目研究的學生👭🚴🏽♂️,畢業時優先向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推薦。
第四條 設立恒行3平台“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優秀組織獎,對組織得力👨🏽🍳、實施效果顯著的院系給予表彰與獎勵;設立恒行3平台“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優秀指導教師獎🆖,評選優秀指導教師,並進行表彰與獎勵🙇🏿♀️👱🏽♂️;設立恒行3平台“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優秀成果獎,評選優秀項目,並進行表彰與獎勵🙇♀️。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條 實驗條件保障
開放學校的實驗示範性中心🤹🏿♂️🙆🏼♂️,各類開放實驗室和重點實驗室🚗,向參與項目的學生免費提供實驗場地🛏🥨、實驗儀器設備和藥品𓀌,並提供指導。學校分析測試中心為學生的測試分析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為進一步推進各級各類實驗室向學生全面開放🏂🏻,學校建設了實驗室智能管理系統🔧,通過智能管理系統加強對有源儀器設備監管,與預約、門禁刷卡連用進行身份識別,做到“有約可用💄,未約禁用”👷🏼♀️,保證實驗室開放的有序性🛀,而且管理員無需到場,系統通過審批授權刷卡識別🧑🏼🔬,實驗用戶可以直接進入實驗室使用權限內的儀器設備🦹♀️,真正做到時間、空間開放。為實現學校的各級各類實驗室全天候開放提供技術上的支持和保證🏋🏽♀️🙆🏼。
第二條 交流拓展條件保障
學校成立創新創業教育中心,定期舉辦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創業實踐項目的學生團隊交流活動,促進學生的朋輩互助,啟發學生創新意識、創業意識和實戰意識;定期舉辦指導教師交流活動,增進各項目的指導老師溝通,進一步通暢培養體系,挖掘優秀項目和團隊🤱🏽。組織創業訓練項目團隊赴上海市大學生創業公共實訓基地、恒行3平台科技園、大學生創業企業、兄弟院校開展交流活動,充分利用社會創業實訓資源,開拓學生創業視野。
第三條 創業訓練培訓保障
學校為創業訓練項目的申請人開設創業精英俱樂部高級研修班👨🔧,聘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上海市開業指導專家🙎🏽♂️、科創基金會評審專家,按照1:1的比例組成研修班教師團,為項目團隊提供系統的專業培訓。鼓勵創業導師與項目團隊通過培訓雙向選擇結對,形成團隊的專業導師-創業導師的雙導師體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條 本辦法由恒行3平台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