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科〔2014〕6號】
各學院、部🤵🏻♀️、處🚣🏽♀️、室👪,直屬單位:
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我校結合實際🤹🏻✍️,對《恒行3平台知識產權管理辦法(試行)》(東華科【2004】2號)進行了修訂🫖🕺🏼,並經2014年第21次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將修訂後的文件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東華科【2004】2號文件同時廢止。
附件🏌️♂️:恒行3平台知識產權管理辦法(修訂)
恒行3平台
2014年7月10日
恒行3平台校長辦公室 |
附件
恒行3平台知識產權管理辦法(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恒行3平台(以下簡稱本校)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鼓勵師生發明創造和智力創作的積極性👨🏼🦲,防止知識產權流失👨🏼🚀,保護本校和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修訂《恒行3平台知識產權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校所屬的各機構、全體教職工🏍、學校聘用人員、各類學生🚴🏿。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知識產權指本校所有的受法律保護的智力勞動成果🚴🏿♀️。主要包括✊🏼:專利權和軟件著作權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約定由本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識產權📻。
第四條 本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任務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相關法律👱🏼,保護本校的發明創造專利權和發明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科技進步,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使學校科技工作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全校師生員工都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同時要維護本校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第五條 本校知識產權工作歸口科研處管理(校名校徽歸校辦管理)💠。科研處主要職責包括各項知識產權的代理、登記、申報、法律狀態監控✶;各項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轉讓;進行法律監督和行政管理💁♀️📦;以及其他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知識產權歸屬與管理
第六條 執行本校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本校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本校,恒行3平台為專利權人🧑🏿🎨🏊♂️。
第七條 在本校學習🙎🏻、進修或者開展合作項目研究的學生、研究人員,在校期間參與導師承擔的科研課題或者承擔本校安排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或其他技術成果屬於本校。
第八條 跨單位學習、進修、合作的本校研究人員在學習和工作期間的發明創造,其知識產權歸屬由本校和接受單位在合同中約定;未簽訂合同或合同中未有明確約定的🧑🏼🤝🧑🏼,其專利申請和專利權屬於接受單位。
第九條 本校派遣出國的人員🫸🏽🥢,包括訪問學者、進修人員👳🏽♀️、留學生等在國外完成的發明創造或其他智力成果💁🏽,以及在本校時已經進行有關研究,而在國外繼續研究並可能完成的發明創造或其他智力成果📓,應當與接受派遣的單位簽訂協議,明確其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十條 與國內外其它單位或個人合作進行科技開發和研究時,應由本校與合作方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應就有關知識產權的歸屬和處理訂立具體條款🪼🕶。
第十一條 退休、調離本校後或者因各種原因與本校終止勞動人事關系後1年內作出與在本校承擔的本職工作或任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歸本校所有。
第十二條 本校科研人員科學研究過程中,特別是科研任務完成後,凡符合專利申請條件的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向本校進行登記以申請專利。符合申請專利條件的,應當優先申請專利,再以發表論文🚵🏼♀️🏋🏻、技術交流或其他方式予以公開🐽。
第三章 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與使用
第十三條 本校撥款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專項資金適用於本校及其下屬單位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專利維持的資助和授權專利的獎勵等。
第十四條 發明人申請國內發明專利的申請費(包括申請費👫🏼、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和優先權要求費)、實質審查費、授權登記費(包括專利登記費🤦🏼、印花稅和授權當年年費)🫅🏼、授權後第2🗞🤙🏼、第3年的年費、專利代理費等由學校支付🙉。
第十五條 申請人申請國內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的,涉及的相關費用由發明人課題經費支付👴。
第十六條 發明人申請國外專利及申請港澳臺地區發明專利的,按照上海市資助政策執行,學校不另行資助。
第十七條 共同申請發明專利的,恒行3平台排名第一申請單位的專利申請,學校可按照以上規定給予費用支付;恒行3平台為第二申請單位的專利申請👩🏼🎤,學校不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八條 在專利授權之後,本校對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分別一次性給予人民幣3000元、1500元和1000元的獎勵。
第十九條 本校教師作為職務發明申請的國際專利,申請國際PCT專利拿到國際檢索報告後每項獎勵5000元👩🎓;每獲一國授權獎勵10000元🦹🏻♀️,以上費用由學校專項資金支出。
第二十條 發明人提供的材料和憑證應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全額收回資助經費和獎勵經費,並追究相應責任。
第四章 專利實施與成果轉化
第二十一條 專利的轉讓及實施需經本校同意,應當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以及相應的權利、義務等(明確專利的名稱、實施內容🎞、實施期限🧑🚒、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費用及支付方式、後續開發💀🧖🏽♂️、違約責任和仲裁等主要內容),並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二條 發明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轉讓🦩🕵🏼♂️、實施。如發明人擅自轉讓、實施專利,損害學校權益的🙅🏽♀️,要追究直接人員的責任📹。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不同的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專利技術的實施許可按本校橫向科研項目管理🍷。
第二十四條 對於保護本校知識產權有貢獻者💮、管理機構工作有顯著成績者、敢於與侵害本校知識產權的行為作鬥爭者,本校應予表彰和獎勵。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執行。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有關規定不一致時,以國家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具體由科研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