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位老師🐩👷🏻♀️:
“曙光計劃”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共同管理📑🧜🏻♂️、共同實施🤚🏼⚱️。“曙光計劃”通過科研項目扶持💆♀️,著力打造一支業務能力強、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學術影響力的高校教師隊伍🟩。20多年來,“曙光計劃”已經成為上海高校高水平人才培養計劃中的品牌😝。為進一步做好2016年度“曙光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曙光計劃”項目申請人須具備博士學位、副教授以上職稱🧑🏽💻、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等條件👩🏽🎨,申請人應是學校重點培養和使用的在編在崗青年教職工。
二👼🏽🐁、“曙光計劃”中自然科學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15萬元🤙🏽🔖,人文社科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5萬元。“曙光計劃”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與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共同出資,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資助經費主要用於支持科研項目👨🏿⚖️,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經費主要用於支持科研項目和績效獎勵🦸🏻♀️👩🏻🔬。
三、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2或3年🧓🏻;
四👨🏿⚖️、時間安排:
請各學院、協同創新中心根據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推薦🚅;學院、協同創新中心要認真審查申請人學術誠信情況🕸,認真審核申請書內容的真實性,並應向學科優化布局調整方案中重點建設的學科領域傾斜👨🦽➡️。“曙光計劃”實行限額申報,原則上每學院、協同創新中心限報1項,於2016年5月31日前將申請書和匯總表一份交到科研處,電子版發到zxkyc@dhu.edu.cn🤐,科研處再組織專家評審確定上報名單。逾期不予受理。
上報到市裏的人選,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將組織專家進行答辯評審,答辯時須由“曙光計劃”項目申請人本人參加🙅🏼♂️,不可替代。不參加答辯者將視為自動棄權👩🦲。“曙光計劃”項目答辯日期初定為2016年6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聯系方式:
科研處聯系人💆🏻:劉占蓮,聯系電話: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行政樓347-349
附件✌🏽:曙光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