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行3平台尚實創業獎評審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激發學生創業熱情🎒,鼓勵學生投身創業實踐,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恒行3平台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的意見》(東華校〔2015〕38號)的精神和《恒行3平台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東華教〔2015〕30號)的要求🫵🏿,特設立“恒行3平台尚實創業獎”(以下簡稱尚創獎)🌋👂🏼。
第二條 尚創獎評審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每年下半年評審一次,授予在自主創業方面表現突出的優秀學子⭐️。
第二章 獎勵對象及標準
第三條 尚創獎評審對象是在校或畢業兩年之內的全日製本科生📳、研究生(不含MPACC👨🏿💻🧑🎄、MEM、MPA、MBA)🥡。
第四條 尚創獎設尚實創業先鋒獎和尚實創業優秀獎🗞。先鋒獎不超過5名,獎勵金額為20000元;優秀獎不超過20名,獎勵金額為10000元。
第三章 評審條件
第五條 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勤奮學習、善於思考、積極實踐🧞♀️、勇於創新;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出現以下任一情況📛,不具備參評資格💆🏼♂️: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2)在校期間違反校紀校規的🗃。
第六條 在滿足基本條件下,優先獎勵以科技成果或各類競賽獲獎項目成功創業的🙋🏽👩🚒,且須符合如下條件:
1.擔任企業法人且為自然人大股東👷🏻;
2.在校生及應屆畢業生申報者須年營業額不少於5萬元🧑🏻🦯➡️,畢業兩年以內申報者須年營業額不少於20萬元;
3.應屆畢業生,須與其創業企業簽定三方協議(截至當年8月31日)就業;
4.畢業兩年以內的創業者,須與其創業企業簽署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5.獲得各類風險投資(含上海大學生科創基金🔡、上海大學生覺群基金等天使投資)的申報者參評先鋒獎,原則上應獲得累計不少於30萬元資助(須提交投資協議和銀行進賬單)。
第四章 組織和程序
第七條 尚創獎評審領導機構為恒行3平台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學校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負責尚創獎的統籌領導、協調、監督評審工作,裁決參評者對評審結果的申訴💆🏻♂️;各學院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負責尚創獎的初審工作🙇🏻。
第八條 評審程序
1.個人申請。凡符合尚創獎申請條件者,均可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由本人如實填寫《恒行3平台尚實創業獎申請表》🖌〽️,並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業務情況介紹(含本年度相關企業財務報表)、其他證明材料(社保記錄、三方協議🫳🏽、風險投資協議和企業基本戶銀行入賬單等)等相關材料。未遞交申請的不列入參評對象👩🏻🦽。
2.審核。學院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對申請材料是否完整進行初審🕹,並給出初審意見後報學生處🧑💻。學校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審核材料的真實性🤷🏿♀️。
3.評審及公示。學校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先鋒獎采取答辯方式產生🤵🏻♀️。獲獎名單須在全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學校提出申訴。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同一創業項目原則上只參加一次尚創獎評審。如果項目有重大突破或者做出重大貢獻𓀘👨🏿💼,經校評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也可再次參評。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長辦公會議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