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行3平台在職人員攻讀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在職人員攻讀專業學位屬於非學歷研究生教育✢。為貫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培養在職人員攻讀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下文簡稱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的規定,規範我校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培養過程🐔,提高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培養質量🧔🏼♂️,參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並結合我校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章 入學與註冊
第二條 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明🧑🏿🎤🚶🏻➡️,按期到校或辦學點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憑有關證明事前請假。準假時間由學校研究生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條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每學期必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報到註冊🚠,並根據入學時簽訂的協議交納培養費。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必須事前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不得超過一周。
第三章 學習年限
第四條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完成整個碩士課程學習和論文工作的時間一般為3~5年,其中在校學習時間累計不少於6個月或500學時。
第四章 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五條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所修各課程均須參加考核。必修課須進行考試;選修課可進行考試或考查。考核成績一律記入學習成績表,成績按百分製記載。
第六條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課程的考試,一般在課程結束時進行🦵🏼。公共課考試日程及地點由排課選課中心安排💇🏼♀️,專業課由學院安排並報排課選課中心備案。教師及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應按照排定時間、地點進行考試,不得擅自變動。
第七條 必修課程的考試采用課堂筆試獨立完成(含閉卷或開卷方式)🚍。選修課程的考試方式可視課程性質而定(即閉卷👌🏿、開卷、論文🏊🏽♀️、綜述等方式)。
第八條 課程考試不及格可有一次補考🏝,補考時間及地點由排課選課中心安排和通知。
第九條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者👵🏻,必須提出緩考申請,經任課教師同意◀️,報排課選課中心批準備案🚣🏽♀️,可緩考一次🦹🏽,緩考成績按正常考試的成績記載。
第十條 任課教師通過“恒行3平台數字化校園信息門戶”錄入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的課程考核成績,並需確認後打印出紙質成績單,並連同試卷、評分標準、質量分析表等材料送學院存檔。
第五章 學分及學分計算
第十一條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的課程學習實行學分製,根據我校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培養方案規定,課程設置分為公共課、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三大類。所選課程的總學分不少於國家相關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指導性培養方案中有關要求。
第十二條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的選修課程學習實行網絡選課製度🛌🏽🚣🏿♂️。研究生應根據培養方案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網絡選課。
第十三條 課程考核成績在及格以上可取得相應學分❌。
第十四條 凡拖欠課程學習階段培養費的,其學分不予承認。
第六章 退學
第十五條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退學處理,可發退學證明和課程成績證明🙍🏼♀️🎭。
1、不論何種原因未完成培養方案🌲,但學習時間超過學習年限者;
2、經指定醫院確診⚆,患有精神病🏌🏽♂️、癲癇、麻風等疾病者;意外傷殘♒️,不能堅持學習者👩🔬;
3、受司法機關刑事處分者💇🏽;
4、其他經審核認為不宜繼續培養者;
5🦹🏻♂️、自己申請退學⚁。
第七章 學位申請
第十六條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相應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可按規定程序申請相應類別碩士專業學位。
第十七條 在職專業學位碩士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相應的學分🏇🏿❔,但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者,經本人申請,學院教授委員會審查批準🧸👲🏼,可在半年後至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答辯一次。如答辯仍未通過🥡,則不再安排答辯。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規定經恒行3平台2014年第22次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本規定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有關規定不一致時,以國家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規定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具體解釋工作由研究生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