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行3平台科研項目預算調整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學校各類縱向科研項目經費預算調整審批程序💂🏿♂️,加強學校科研項目過程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4]11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幹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50號)👩🏻🦼➡️、《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6]304號)以及國家、上海市等地方科研經費管理其他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類縱向科研項目預算調整應嚴格按照各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主管部門管理辦法中無相關規定的,按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自然科學類縱向項目科研經費預算調整
(一)項目(課題)預算總額調整或課題承擔單位變更,由項目(課題)負責人向學校科研處提出申請,經審核後按照規定程序報項目(課題)經費主管部門審批🙅🏼。
(二)項目(課題)總預算額不變,課題合作單位之間以及增加或減少課題合作單位的預算調整事項🧓🏼,由課題負責人向學校科研處提出調整申請,經審核後報送項目(課題)經費主管部門審批🧝。
(三)項目(課題)總預算不變🦸🏽♂️🤜🏿,科目經費之間的調整:
1🤘🏼、直接費用中的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其他支出預算如需調整,課題負責人根據實際需要,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由學校審批。差旅費🧜🏼♀️、國際合作交流費🌄、會議費在不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的前提下,可合並統籌使用。設備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預算不予調增,如需調減🎆,可申請調整用於項目其它方面支出。間接費用不予調整。
2𓀎、學校作為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的項目(課題)📽,項目負責人應監督參與單位課題的預算支出🫵🏿。參與單位課題直接費用中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 / 文獻 / 信息傳播 / 知識產權事務費、其他支出預算如需調整🍇,參與單位批準後🤲🏿,報我校備案🧛🏻♂️; 設備費👃🏿、差旅費、國際合作交流費、會議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調增,由參與單位審核,經我校同意後🌔,報項目(課題)經費主管部門批復。
第四條 人文社科類縱向項目科研經費預算調整
(一)項目(課題)預算總額調整🧑🏼🍳、課題合作單位之間以及增加或減少課題合作單位的預算調整事項,由課題負責人向學校科研處提出調整申請,經審核後報送項目(課題)經費主管部門核批。
(二)項目(課題)總預算不變,科目經費之間的調整:
1🤸🏼♂️、資料費🤡、數據采集費、設備費、印刷出版費和其他支出預算需要調劑,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需要,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由學校審批🧘🏼。
2☝🏽、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需要調減用於項目其他方面支出,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審批;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增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報項目(課題)經費主管部門審批。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可合並統籌使用。間接費用不予調整。
第五條 科研經費預算調整審批流程
(一)屬於項目經費主管部門審批的預算調整事項,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經費主管部門的規定💩,上報預算調整申請報告及相應材料,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學校科研處審核🛁,由課題組報送項目經費主管部門審批🖐🏻。
(二)我校作為項目(課題)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參與單位課題需要預算調整的🌛,參與單位批準後,報我校備案。
(三)我校作為項目(課題)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校內課題預算調整事項🙍🏻♂️,項目負責人填寫《恒行3平台縱向科研項目預算調整申請表》🧑🏼🚀,由學院(研究院⛹🏼♀️、所、中心)分管科研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學校科研處審批🫶🏿,財務處審批並予以調整🧠。
(四)我校作為項目(課題)參與單位🏊🏿,課題負責人填寫《恒行3平台縱向科研項目預算調整申請表》,按校內預算調整審批流程予以調整後,報項目(課題)牽頭單位備案。
第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由科研處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附件:恒行3平台縱向科研項目預算調整申請表
項目(課題)名稱 | |||
項目(課題)來源 | 經費卡號 | ||
研究起止時間 | 批準總經費 | ||
所在學院 | 項目負責人 | ||
調整理由 (可附頁) |
項目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 ||
學院審批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月日
| ||
科研處審批意見 |
經辦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月日 | ||
財務處審批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
註:本表一式三份🥰📰,學院🐫、科研處🐦⬛、財務處審批後,項目負責人🙆🏿♀️、科研處、財務處各留存一份。(簽字蓋章齊全才有效)。
項目預算調整對比表(自然科學項目)
金額單位:萬元
行號 | 科目 | 預算調整前 | 預算調整後 | 預算調整前後差異 |
1 | 一、經費支出 | |||
2 | (一)直接費用 | |||
3 | 1🏌️♀️、設備費 | |||
4 | (1)購置設備費 | |||
5 | (2)試製設備費 | |||
6 | (3)設備改造與租賃費 | |||
7 | 2🧍🏻♂️、材料費 | |||
8 | 3、測試化驗加工費 | |||
9 | 4、燃料動力費 | |||
10 | 5、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 | |||
11 | 6、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 | |||
12 | 7🏄🏼♂️💅🏽、勞務費 | |||
13 | 8、專家咨詢費 | |||
14 | 9、其他支出 | |||
15 | (二)間接費用(管理費) | |||
16 |
註:1🫄、此表可根據不同類別項目對支出科目作相應修改🔪。
2、預算調整前後差異=預算調整後數字-預算調整前數字,以“+”或“-”及數字表示。
項目預算調整對比表(人文社科項目)
金額單位:萬元
行號 | 科目 | 預算調整前 | 預算調整後 | 預算調整前後差異 |
1 | 一、經費支出 | |||
2 | (一)直接費用 | |||
3 | 1、資料費 | |||
4 | 2🏌🏻、數據采集費 | |||
5 | 3、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 | |||
6 | 6.設備費 | |||
7 | 7.專家咨詢費 | |||
8 | 8.勞務費 | |||
9 | 9.印刷出版費 | |||
10 | 11.其他支出 | |||
11 | (二)間接費用(管理費) | |||
12 | ||||
13 | ||||
14 |
註:1、此表可根據不同類別項目對支出科目作相應修改。
2、預算調整前後差異=預算調整後數字-預算調整前數字,以“+”或“-”及數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