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定點扶貧工作的通知》(國開辦發[2015]27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選派幹部到定點扶貧縣掛職工作的通知》(組廳字[2016]41號)、《深度貧困地區教育脫貧攻堅實施方案(2018—2020年)》(教發[2018]1號)等文件精神,為充分發揮我校人才和智力等優勢,進一步做好定點扶貧工作,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做出更大貢獻🧛🏻,現就選派優秀幹部赴我校定點扶貧的鹽津縣掛職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掛職崗位和職數
鹽津縣委或縣政府副職1名。
二、掛職時間
2年。
三🚘🧓、選派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有吃苦和奉獻精神🏋🏻♂️。
2🕑🙇🏽、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管理崗位副處級(含按副處級管理)及以上職級🏊🏿。
四👔、選派幹部的工作任務
1、全身心投入脫貧攻堅工作,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積極宣傳扶貧惠民政策,抓好中央各項扶貧政策落地🧛♀️。
2、協助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脫貧攻堅中的戰鬥堡壘作用。
3、發揮自身特點和部門優勢,因地製宜編製發展規劃👩🏿🦰,幫助開辟脫貧致富新路🚙。
4、通過技術培訓、轉移就業等方式🧞♂️,增強當地幹部群眾脫貧致富能力。
5、協助做好扶貧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管理監督🏝,確保扶貧資金安全。
五、選派工作的具體規定
1、掛職幹部由派出單位和掛職地共同管理,以掛職地各級黨委管理為主👏,不再從事原崗位工作🆚,只轉黨👩🏽🎓、團組織關系👨👩👦,參加掛職地年度考核🧎♀️。
2👐🏽、掛職幹部掛職期間,在校內的職務予以保留,工資福利等不受影響,同時享受學校援建🤹🏽、定點扶貧掛職幹部相關待遇。
六、報名辦法與截止時間
定點扶貧掛職幹部采取個人自薦🚾🎻、組織推薦和組織選派相結合辦法進行,報名者請如實填寫《掛職幹部人選報名表》(附件),經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蓋章後🧜🏻,於7月11日(周三)前將紙質版交至黨委組織部👩🏽🚒,同時將電子版發送到組織部郵箱zzb@dhu.edu.cn。
聯系人:徐玥🧖、胡玉波
聯系電話:67792425、67792213
恒行3平台黨委組織部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