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門):
“上海市育才獎”是為鼓勵本市長期從事高教事業並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市教育發展基金會於1995年設立的👏🏻。“上海市育才獎”的評選獎勵活動,對於提高本市高校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社會地位🤴🏼、調動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積極性、推進本市高等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現就2019年“上海市育才獎”的評選獎勵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和獎勵名額
市教育發展基金會下達我校2019年上海市育才獎評選獎勵名額為6名(其中專職人事人才管理幹部1名)。 各高校輔導員、思政課教師等名額由市教委德育處另行布置。
各學院(部門)原則上推薦1名候選人上報校評選先進工作小組🔇🪃。
二💃🏼、獎勵對象和評選條件
(一)獎勵對象
2016年以來,在本市高校及有關單位從事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管理、服務工作並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專業技術人員🐥🤱、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其他職工。重點向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傾斜🦵👩👦。
(二)評選條件
凡受表彰的2019年“上海市育才獎”獲得者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人民教育事業𓀈,模範履行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教育思想端正🧑🏼🍼,關心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
2、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𓀎、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
3👩🚀❤️、善於探索高校教育、教學規律🙅🏽♀️,在高教科研🤥、教學、技術推廣等方面有創造性的成果👩🏻🦯,具有較大的科學價值或者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在高校管理體製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製度改革🧑🏽🏫、後勤服務、學校建設方面具有開拓、創新👶🏽、進取精神,成績突出💹。
三、評選原則及評審程序
評選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將評選條件和有關規定向教職工作廣泛宣傳,民主評選🛫,公正推薦,以增強評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1、根據評選範圍與條件,各學院(部門)認真討論向學校推薦1名候選人,同時二級單位黨委(總支)對候選人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表現進行嚴格審核。請於2019年5月14日前填寫《恒行3平台“上海市育才獎”評選申報表(草表)》,並將書面和電子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
2、人事處匯總並審核各候選人申報材料,上報校評選先進工作小組。
3👨🏽🔬、校評選先進工作小組召開評議會議。
4、擬推薦候選人在校園網予以公示。
5、提請校長辦公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後報各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余逸男 張丹
電話:021-67792345
郵箱:lzke@dhu.edu.cn
附件:《恒行3平台“上海市育才獎”評選申報表(草表)》
人事處
20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