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中心、實驗室:
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已經發布,該項目實行單位遴選,擇優申報,請各學院(中心)根據通知(附件1)要求組織申報👥,學校和學院(中心)限報項數說明如下🐅:
專題類別 | 學院(中心) |
專題一、優秀學術帶頭人 | 原則上不超過1項 |
專題二、優秀學術帶頭人(青年) | 原則上不超過1項 |
專題四🪮、優秀技術帶頭人(高校、科研院所) | 原則上不超過2項 |
專題五、優秀技術帶頭人(技術轉移) | 原則上不超過1項 |
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仔細閱讀指南要求(附件1),積極準備🧝♀️,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計劃項目實行無紙化網上填報,申請人登錄上海科技網站進行網上申報(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21年4月14日9:00)🥏,於4月22日(周四)12:00前完成第一次申報提交,逾期視為放棄。提交後請關註校內遴選結果和系統中的審核狀態👨🏻🏭,通過校內遴選的申請人應及時依照審核意見修改並提交,直至狀態變為“已審核”🦦。
請各二級單位積極組織申報,擇優遴選🙎🏻♀️,同時收集所在部門申請人的申報信息,形成匯總表(見附件2)並負責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於4月20日(周二)16:00前將加蓋二級單位公章的紙質版匯總表至行政樓347室🧙🏼♂️,電子版發送至科研院zxkyc@dhu.edu.cn郵箱。
學校將在二級單位推薦的基礎上🤹🏿♂️,邀請專家進行遴選,擇優申報。
部分申報註意事項(指南請參閱附件):
優秀學術帶頭人項目負責人應未滿50周歲(1971-01-01及以後出生),應具有獨立主持國家級項目的經歷;優秀學術帶頭人(青年)項目負責人應未滿42周歲(1979-01-01及以後出生)🗾,應具有獨立主持國家級項目的經歷🧔🏻♀️🎒。
研究內容已經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已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市科委科技計劃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者,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
下列人員不在申報範圍🌴:(1)已入選國家高層次人才計劃,且尚在培養期內的人員(萬人計劃🆓、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長江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不含青年項目);(2)已入選市領軍人才等市級人才計劃或行業性領軍類人才計劃,且尚在培養期內的人員(上海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東方學者、上海領軍人才、醫學領軍人才🙇🏻♀️、農業領軍人才)🌽。
科研院聯系人:馬駿,67792057
Email🙇♂️:zxkyc@dhu.edu.cn
地址📔:松江校區行政樓347
附件1 關於發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pdf